首页 > 回忆明星资讯 » 正文

【以案释法】养老院失火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当庭给付丨%x

   条点评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近日,太仆寺旗法院审结一起因养老院失火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释法,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被告方当庭给付10万元,纠纷一次性高效化解。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1日凌晨,太仆寺旗某养老院发生火灾,造成入住该养老院的老人王某受伤。受伤后,王某被120急救送至太仆寺旗人民医院,后转至张家口251医院进行诊治,住院3天后出院。王某与该养老院就其受伤一事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但该养老院却迟迟不履行协议内容,于是王某一纸诉状将该养老院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庭审前,法官通过对案情认真梳理,认为既然双方已前期签署和解协议,表明双方均有和解的意愿,于是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式,针对双方的矛盾点进行明理释法,并根据双方的诉求及最大限度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促使该养老院当庭给付王某10万元,使得双方的矛盾一次性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养老机构作为老年人日常安居的场所,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特殊组织,负有保障入院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能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老人遭受损害的,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具有赡养义务或监护职责的子女,在送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时,应对社会上的养老机构要尽到甄选和合理审查义务。

原标题:《【以案释法】养老院失火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当庭给付》

阅读原文

宁波地下代孕试管婴儿40万起步,有家庭代孕前先转移财产丨%x
一生家国梦,几代赤子心!纪念梁启超先生诞辰150周年!丨%x

已有条评论,欢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