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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高空抛物说不】女子10楼扔下菜刀获刑!成都高空抛物入刑首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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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物的增加,有意或无意的高空物品坠落,导致人员伤亡的悲剧屡见不鲜。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公布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此外,即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针对高空抛物也作了专门规定。
去年,就在最高法发布《意见》的次日,成都女子周某某与男友争吵后,从10楼的家中扔下一把菜刀,砸到小区楼下的公交站台顶棚上后弹至地面。
7月21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当庭宣判了这起高空抛物案件,周某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是成都办理的高空抛物入刑后首案。
事件回顾
女子与男友争吵 为泄愤从10楼扔下菜刀
“嘭——”2019年11月15日上午8点,一把锃亮的菜刀从公交站台顶棚弹至地面,落在成都市小南街南站公交车站等车的群众旁边。看着地上的菜刀,等了半天,也没有主人前来认领,想必不是一个“意外”,大家不知如何是好,最终决定拨打110报警来请求警方的帮助。
接到报警后,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汪家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在该小区门口公交站台旁发现银色菜刀一把,现场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民警立即进行摸排走访,询问车站附近小区的物业保安后得知,唯一异常的就是小区一对吵架的情侣。当天上午 10 点,民警在该小区住宅内将嫌疑人周某某抓获。
据悉,周某某与其男友是小区十楼租户,两人凌晨外出吃夜宵,直到早上七点多才返回,因琐事发生了争吵,情绪不稳的周某某把客厅桌子上的物品挥落后,又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从窗口扔出。随后菜刀掉落至距小区大概十米的公交车车顶,弹至地面。随后,周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被青羊区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办案检察官马强表示
周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
本案中周某某所在的居民楼地处闹市区,且楼下为城市主要街道,上午8点正是上班高峰期,人、车流量大,周某某明知自己扔菜刀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仍然放任自己的行为,系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周某某为何仅获刑一年十个月?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周某某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前述判决。
“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为预防、减少高空抛物、坠物的悲剧,马强还从检察官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应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每一个住高楼的业主住户审慎行使自己的权利,实现法的威慑效果和教育效果。物业公司应加强监管和管控力度,以在小区安装摄像头等方法,实现对业主行为的监管。”
律师说法
高空坠物出事后应当向谁追责?
在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中,往往存在实际侵权人难以确定的情况,如果造成了损害,又找不到实际侵权人,应该由谁担责呢?
中豪律师集团(四川)事务所律师李梦雪认为,实践中,若无确切证据证明或排查出实际侵权人的身份,有证据证明侵害行为发生时不在建筑物内,或有证据证明侵害行为不可能由其作出的人可以免除补偿,否则建筑物内其他可能造成侵权行为的住户需共同对受害方给予补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李梦雪说。
《民法典》颁布后的侵权责任规定
有哪些不同?
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就高空抛物在《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增加,具体有以下四点:
01
明确了高空抛物为禁止事项,明确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02
增加了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充责任后,有权向侵权行为人追偿的条款。
03
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保义务,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04
增加了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高空抛物责任人的条款,为第一时间查清侵权人提供强大助力。
李梦雪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害人若受到高空抛物侵害,可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向警方说明情况,并固定证据。待警方查明侵权人后,进一步通过调解或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国春提出,为避免此类事件,需要物业、建筑使用人,对高层楼房的隐患定期巡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设立宣传牌、尽到宣传和提醒的义务、注意公共区域的维护和养护等。
在民事领域,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任人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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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法治报
原标题:《【向高空抛物说不】女子10楼扔下菜刀获刑!成都高空抛物入刑首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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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空 侵权 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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