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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帮郑爽偷逃税被罚,媒体:经纪人不是演员的“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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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不是“经济人”,维护明星艺人的利益当然没有问题,但前提是不能触碰任何法律底线。

10月18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张恒的处罚结果。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负责相关演艺合同签订、片酬商谈等事宜,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税务部门依法对张恒处以郑爽在《倩女幽魂》中偷税额(4302.7万元)0.75倍的罚款,计3227万元。
被罚3227万元,或许有人会替张恒觉得冤枉,其实大可不必。据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12月,张恒负责郑爽拍摄《倩女幽魂》的演艺合同签订、演出报酬和支付方式确定等事宜。张恒与制片方等共同商讨郑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策划具体操作细节,确定了1.6亿元的片酬数额及支付方案。之后,张恒与郑爽商定了设立收款公司、提供“增资”合同等事宜。在片酬支付过程中,张恒多次向制片方催款。
从税务部门调查的事实来看,张恒已经是违法行为的“帮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自身也参与偷税漏税,当然应该受到处罚。
明星艺人大多都有经纪人,俗语说“端谁的碗服谁的管”,但是任何职业也有底线,并非所有工作都必须照做,更别提违法行为了。合法的份内工作当然要“服从”,但触碰法律底线的事就应坚决“说不”。毕竟,经纪人也是一种职业,虽然需要时刻为明星艺人的资源和利益做最大化考量,却不能机械地等同于明星艺人的“家丁”。
事实上,不少经纪人沦为“家丁”的案例见诸报端,他们事无巨细,什么都以明星艺人的利益为重,帮助逃税的,帮助违法演出的,不一而足。揆诸媒体报道可以发现,不少明星艺人偷税漏税的背后都有经纪人的身影,甚至有的逃税行为,为经纪人所主导。在这种背景下,张恒被罚巨款,可视为对经纪人行业敲响的一记警钟。
因此,加强对明星艺人的约束,也需对经纪人行业加以整治。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研究制定演员经纪机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等管理办法。经纪人不能是简单的“附庸”角色,他们还应承担其明星艺人的风险把关人,在接洽商务、对接活动演出、整合资源包装上,成就明星艺人的同时,尽可能规避各种违法犯罪等风险。
一个好的经纪人能够成就艺人的星光大道,一个坏的经纪人也可能将艺人引向无底深渊。说到底,“经纪人”不是明星艺人的“经济人”,维护艺人的利益当然没有问题,但前提是不能触碰任何法律底线。
作者 郝冬梅
编辑 汪垠涛
原标题:《张恒帮郑爽偷逃税被罚,经纪人不是演员的“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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