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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宁波社保新系统上线!社保转移接续、医保家庭共济这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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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人社局消息,今天起,宁波市将上线运行省级社保系统。省社保系统上线后,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等在网上和手机上还能办吗?或者办理流程是否有变化?一起来看↓(仅供参考,具体以正式上线为准)1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网上办”指南
01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依申请办理转移接续,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i.12333.gov.cn)或下载“掌上12333”APP,注册并登录。02
首页顶部菜单点击“关系转移”,左侧菜单栏定位“社保转移申请”,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点击“申请”按钮提交转移申请。温馨提示:
(1)省内跨区域企业间流动就业的不再需要参保人办理转移,社保经办机构在退休前进行一次性账户归集。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仍需参保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2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掌上办”指南
一、省内转接
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流动就业的,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全省转移接续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01
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02
特色服务专区找到“医疗保障专区”,选择“转移接续办理”,或搜索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转移范围选择“省内”进行办理。03
在线填表页面中选择“转出地统筹区、转入地统筹区”,确认提交即可。二、跨省转接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凭《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合)凭证》,含电子《参保(合)凭证》),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关系转入。
(一) 转移到浙江省外
01
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02
搜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转出地统筹区”后,确认提交。03
我的办事页面“办件结果”中下载电子版《参保(合)凭证》并自行打印,凭《参保(合)凭证》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关系转入。(二)浙江省外转入
01
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02
搜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转移范围”选择“跨省”,进入在线填表。根据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合)凭证》,填写“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参保人员转出地参保信息”等内容。03
上传《参保(合)凭证》影像材料,信息确认提交。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掌上办”指南
01
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并进行实名制注册和认证。02
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03
首页下拉定位“个人主题专区”版块,点击“更多”进入“医疗保障专区”模块。点击“更多”图标进入找到“家庭共济”板块,也可通过在首页搜索关键词“家庭共济”定位事项。04
阅读用户须知,点击“下一步”选择“家庭共济”或“家庭共济解绑”:“家庭共济”指添加成员并转移金额,同一成员每次转入金额均需重复添加该成员。当前不支持共济金额转出,“家庭共济解绑”通过将成员及用户完全解绑来实现全额转出。温馨提示:
当前家庭共济事项2.0版本运行尚不完善,共济查询功能处于待开发阶段,如需查询共济成员及金额等详细信息,可登录“宁波医保通”APP进行查询及办理相关业务。
原标题:《今起,宁波社保新系统上线!社保转移接续、医保家庭共济这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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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转移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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